离婚是一件复杂的事情,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。根据法律规定,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,但双方约定属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。离婚时,家庭财产应该进行平均分割,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。
家庭财产离婚如何分割?
一、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
在夫妻分居期间,双方各自所得到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无论是否有联系。离婚时,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如果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,多得财产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必要的补偿。
二、夫妻所负担的债务
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,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、共同的投资、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,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。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、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,或者在借债时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,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。婚前负债原则上由个人承担,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,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的,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。
三、一方有隐匿和转移财产行为时的处理
离婚时,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。然而,在婚姻破裂的过程中,可能出现一方不知道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,或者明知存在但不确知具体数额,甚至对方矢口否认的情况。在这种情况下,应根据证据来确定财产的存在和数额。例如,如果家里的存款一直被男方控制,离婚时男方只承认一半存款的存在,女方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实际存款数额。如果一方在离婚前有隐匿和转移财产的行为,也可以通过证据来追溯和确认财产的真实情况。
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处理。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,合理分割家庭财产,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。